发布时间:2024-04-19来源:编辑:浏览: 次
根据医院工作需要,现就我院短波紫外线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进行采购,欢迎有意向、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南丹县中医医院短波紫外线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。
二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。
三、采购设备名称、台数及参数要求:
序号 | 设备名称 | 单位 | 数量 | 设备参数 | 预算控制价(万元) | 备注 |
1 | 短波紫外线治疗仪 | 台 | 1 | 8.5 | ||
2 |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设备 | 台 | 1 | 5.0 | ||
3 | 听力计 | 台 | 1 | 9.5 |
四、设备采购预算金额(人民币):贰拾叁万元整(¥230000.00)。
五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。
(二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,按照国家《医疗器械监督
管理条例》,应符合以下条件:1.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,其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
医疗器械的,应提供相应货物的有效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。2.投标人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,
其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,须提供相应货物的有效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。
3.投标货物属于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规定的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货物
的有效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。
(三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六、投标文件要求:
(一)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响应报价的,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
代码证或三证合一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;产品生产厂家参与响应
报价的,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代码证或三证合一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
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(二)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(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集体采购只须
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)。
(三)其他材料由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。
(四)投标资料均需加盖公章,按要求提供四套材料(正本一份,副本三份)装订成册
(需按以上顺序装订并提供目录)。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,将报名
材料密封,密封袋写明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
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。
七、提交材料截止时间、地点和联系人 :
(一)时间: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(工作日8:00-12:00,15:00-18:00)。
(二)地点:南丹县中医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科办公室(综合业务楼11楼)。
(三)开标时间与地点:暂定2024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南丹县中医医院康复综合楼五楼
会议室组织开标,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。
(四)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 陈工,0778-7231617。
附件:南丹县中医医院院内采购医疗设备技术参数表 (点击表格详见附件可浏览)
南丹县中医医院
2024年4月19日